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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八九買賣網來為大家分析一下網絡游戲版號的“前世今生”:按照我國出版管理制度,出版物是指報紙、期刊、圖書、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網絡出版物等以傳播為目的儲存知識信息或相關文化內容的載體。經出版單位合法出版程序出版的出版物在正式出版、印刷、制作、發行或者上網傳播之前,應當經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核發表明該出版物合法身份的“出版物序列號”,該序列號通常是一串英文字母和若干阿拉伯數字排列的字符(如:ISBN 978-7-498-08017-1)。其中,報紙、期刊對應的出版物序列號稱為“刊號”;圖書對應的出版物序列號稱為“書號”;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對應的出版物序列號稱為“版號”。這就是出版物“版號”的由來。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版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出版物必須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載明作者、出版者、印刷者或者復制者、發行者的名稱、地址,書號、刊號或者版號”。實踐當中,凡是沒有取得“書號、刊號或者版號”的出版物,一般都可以認定為“非法出版物”。任何擅自出版、制作、進口、發行、傳播“非法出版物”的行為均系違法行為,應當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游戲版號”具有標識、證明出版物合法身份的功能。
網絡游戲的前身是各類電子游戲,這類產品一直作為“電子出版物”由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核發電子出版物序列號(俗稱電子游戲“游戲版號”),隨著信息網絡的興起,電子游戲逐漸脫離各類光盤或者電子介質存儲的束縛,可以通過信息網絡直接被游戲用戶下載并在線注冊、登錄并實現游戲功能。從本質上講,這種載體形式的變化并沒有改變游戲作品內容,也不應當脫離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所以,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將原先對“游戲類電子出版物”內容審查的工作機制應用到網絡游戲領域,開始對網絡游戲進行內容審查并核發網絡游戲“游戲版號”,中國第一款網絡游戲《萬王之王》即由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并于2000年7月正式上線。
根據出版法規,取得“游戲版號”就意味著該出版物經過了合法出版程序,可以進入市場流通環節進行出版物的復制、發行或上網傳播,反之則不能開展后續工作。所以,能否取得“游戲版號”是一款游戲作品是否能夠面向*終用戶,是否能夠上網發行并開展商業化運營的關鍵步驟,在游戲作品自身投入巨大或者一旦上網運營就能帶來巨大商業利益的市場環境下,能否取得“游戲版號”以及能否快速取得“游戲版號”直接決定了游戲作品乃至游戲企業的生死存亡,所以,從事網絡游戲行業的從業主體無不對“游戲版號”趨之若鶩。